正保十周年庆,中华会计网校报课返学费 真情回馈活动--报的越多,返的越多!

作者:中华会计…    网校新闻来源:中华会计网校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0/3/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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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庆祝正保远程教育成立十周年,答谢广大学员的支持与厚爱,中华会计网校隆重推出“报课返学费”真情回馈大型活动,凡2010年3月1日—4月30日期间,选报会计网校任何辅导课程(实验班、ACCA等除外),可按交费金额返还30%~55%学费,报的越多,返的越多!
 


 
一、活动时间:
  2010年3月1日—2010年4月30日
二、优惠对象:
  活动期间交费的中华会计网校新老学员。
三、活动细则: 
当天交费过100返30%,过400返40%,过600返50%;金卡/银卡/白金VIP会员可在享受相应折扣后按实际交费金额再获返款,享受
  “折上折”超值优惠!即:
  ·学员当天累计实际交费101~400元,返款额=当天累计实际交费金额×30%;
  ·学员当天累计实际交费401~600元,返款额=当天累计实际交费金额×40%;
  ·学员当天累计实际交费600元(不含)以上,返款额=当天累计实际交费金额×50%;
  若2009年5月16日--2010年2月28日已交费的“老学员”活动期间再交费,则将在此基础上再返5%,获得更多优惠,即:
  ·老学员再交费101~400元,返款额=当天累计实际交费金额×35%;
  ·老学员再交费401~600元,返款额=当天累计实际交费金额×45%;
  ·老学员再交费600元(不含)以上,返款额=当天累计实际交费金额×55%;

若学员一天内多次交费,按当天累计实际交费总金额确定返款比例,多报多返。
返还的学费将于交费到帐7天后自动充值至该学员代码下“学习卡帐户”中,届时学员可随时登录查询、使用。
学员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使用获返还的学费,到期未使用的部分将自动失效。
四、其它说明:

以上交费及返款均需在同一学员代码下,获得返还的学费仅限于本人在中华会计网校下使用,不能转让、提现或划分到其他学员代
  码下使用;
所获得返还的学费使用时,将不再循环获得返款;返款不计入网校VIP会员累积交费金额;
购书费用不参与本次活动,所获得返还的学费也不能用于购书;
选报实验班、ACCA、AICPA、继续教育和会计信息化实务课程(用友)、实务咨询不参与本次活动,学员获得返还的学费也不能用于
  支付此六项辅导课程及服务费用;
使用学习卡/一卡通交费也可参加本次活动,但需经实际充值并支付后方可获得返款;
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华会计网校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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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iqlo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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